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36/2021-0459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十文旅发〔2020〕3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08:38:43
效力状态
有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0日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将《省委 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的通知》(十发〔2020〕7号)落到实处,实现年度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目标,推进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成立文化旅游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领导小组。边疆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优化营商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要任务

建立市县联动、市直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在工作覆盖上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强有力的举措深入落实省委6号文,市委7号文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全面完成由文化旅游系统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做好涉及文化旅游部门的工作,认真筹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子项应考工作,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推进我市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细化责任分工

按照市营商办《重点任务交办通知》,结合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测评指标和2020年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

(一)城市品质建设方面

1.建立公共文化设施清单,对每个乡镇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排查,编制目录清单,内容包含乡镇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名称、面积等基础信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测评标准,完成公共文化类测评指标任务。(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群众文化科)

2.开展全市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展演中心(剧院)提升行动,扩大文化场馆数量和规模,并建立文化场馆目录清单,对公共文化场馆名称、规模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群众文化科、艺术科、文物保护科、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剧院、群艺馆)

3.开展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立体育场馆目录清单,对体育场馆名称、规模、服务项目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加快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建设;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开展马拉松、武当武术等提升城市品质类体育赛事;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测评标准,完成体育类测评指标任务。(责任领导:王  瑞;责任单位:群众体育科、产业开发科、青少年体育科、体育中心)

4.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提升服务质量方面

5.高质量完成文化旅游系统“十四五”规划;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6.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事联办”服务机制,提高“互联网+监管”运用力度。(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科)

7.进一步规范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科、执法支队)

8.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关于推进文化旅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全域旅游规划,推动武当山、城区和县域旅游联动发展。丰富旅游业态,支持武当山景区设施提档升级,打造文化旅游民宿产业集群。创新文旅宣传推广模式,开展十堰文旅宣传,开拓客源市场。(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产业开发科、文化旅游开发科、文化旅游推广科)

9.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题材,组织创作一批文艺精品。组织协调好“昆山百戏盛典”、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及《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山二黄、郧剧、郧阳花鼓戏的编撰出版等工作。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省艺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美术创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艺术科、艺术剧院)

10.加强文物非遗保护活化。认真做好武当山古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反应性监测工作和文物保护整改工作。加强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全市博物馆免费开放。举办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者及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推动一批非遗展示项目、非遗文创产品进景区,打造一批非遗主题旅游品牌。(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保护科)

11.牵头做好文化旅游系统“双千”工作,营造重商、亲商、暖商的工作氛围。(责任领导:李会平;责任单位:产业开发科)

12.优化宣传环境。实施广电宣传“指向监管”,协调广电媒体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媒体融合发展,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责任领导:周高潮;责任单位:广电传媒指导科、媒体融合发展科)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支持企业人才发展,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责任领导:刘先清;责任单位:人事科)

14.依据市纪委 市监察委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大行动》的通知,按照全市“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的时间节点,牵头做好文化旅游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执纪问责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责任领导:刘先清;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全局“一盘棋”,各科室、各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扎实有效做好本职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系统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各项具体措施牵头单位的有关工作。

2.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及下月工作安排汇总至局营商办。局营商办汇总整理报局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市营商办。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