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36/2021-04554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十文旅发〔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1日 15:00:59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发展,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不断出现,引发一些中小学生沉迷游戏、行为失范、价值观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甚至出现人身伤亡、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

各县市区局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等相关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加强日常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文旅部门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继续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坚决杜绝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突出重点时段,采取错时检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放学时间段和寒暑假期间,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网吧巡查。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的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站。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在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电脑桌面等地方,积极倡导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网站主页明显位置,进行防沉迷提醒。督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建立防沉迷系统,限制使用时间,关闭站内搜索、弹幕评论、内容分享、私信聊天、拍摄发布、充值打赏等功能,仅推荐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等方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和引导行业自律,建立起网络文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三)建立预防机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着力在预防上下功夫,协调有关部门如何在技术上、制度上、管理上能够做到有效防控,建立定期排查整治制度,探索建立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家庭、社会、学校”共管机制,研究建立“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控制”的工作机制。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1日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