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全面加强当前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36/2021-0455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十文旅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7日 14:56:4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武当山旅游局、武当山文体新广局、武当山文物宗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顺利恢复开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市内大部分旅游景区和部分旅行社、星级饭店已逐步恢复经营,其他文体场所和旅游企业也将随着疫情的解除逐步有序恢复,但是存在歇业时间长、设施设备维护压力大、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加之近期山火频发、汛期将至等因素,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隐患风险整治,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防火防汛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切实把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1、加大A级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一是加强A级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改。前期有部分景区发生少量落石的安全隐患,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景区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易发生落石、崩塌、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设置提醒标识标牌,特别是类似安全事故易发地区必须进行全覆盖的隐患排查。要继续加强对未开发“网红景点”安全风险的防范和提示,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尤其是压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A级景区内高风险游览项目的检查。要加强A级景区内玻璃栈道、滑道等高风险游览项目的监管,凡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验收合格的高风险游览项目必须关停,正在运行的要严格落实定期检测和保养维护,今后景区内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建造高风险游览项目。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2、加强漂流旅游安全的检查。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将于近期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在各漂流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提前进行安全检查,5月底之前检查验收完毕,凡是安全规定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开业经营。

3、加强对旅行社包车安全隐患的检査。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三证一牌一单”旅游租车制度,租用合法车辆接待游客。各县市区局要主动联合交通部门,对旅游车辆安全状况、行车手续、驾驶人员等进行再复査,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载乘游客上路行驶。

4、加强文物安全隐患的排查。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巡査力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盗窃犯罪,严防文物盗窃事件发生。要进一步抓好文物安全防护项目的建设,创新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安全防护的新技术含量,对安全隐大的、安全需求急的项目要优先申报建设。

5、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各景区特别是森林类型的景区要主动与林业部门合作,彻底排查景区内火灾隐患。各文体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文艺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星级宾馆、文物建筑和A级景区,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一次火灾事故隐患大排查,没有达到安全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6、加强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大型体育活动的隐患排查。疫情期间,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大型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大型体育活动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经公安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举行。

三、压实责任,切实改进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作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消除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地各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各类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机关各科室按各自负责的业务领域,分别对相关企业、相关单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导检查。

(三)提高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各地各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紧密结合实际,配置应急设备设施,加强安全应急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实战”能力。要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大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警。要加强安全应急工作值班值守,畅通应急处置的渠道,确保及时报告、迅速处置,坚决克服庸懶散的工作作风,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动真碰硬,真抓实干。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7日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