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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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市文旅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文旅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并及时更新机构概括、规划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等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政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二)利用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为了做到日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让广大市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文旅行业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公开信息,把群众最关心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发布,方便市民浏览。市文旅局与十堰日报集团、十堰市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重要信息通过旗下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2020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职尽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少。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一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积极督办各科室及时将形成的应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报送至局办公室,做到同步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二是及时转载对全市文旅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信息。三是在完善已有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与县市区文旅部门的联动,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努力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收到“网上问政”平台市民咨询、意见、建议143条,公开回复93条,回复率、限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公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4件,遴选公务员2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不予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解释工作。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