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广电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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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对市广电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一)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电子政务办工作部署,我局及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周密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机关的政务信息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分类进行全面梳理,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备案登记的编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及广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回复办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广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广电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简报、传阅文件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广播电影电视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政府文件及局工作机构设置、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措施等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通过网站、座谈会、接待访问等形式,回应和解读有关有线电视收费服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乡镇影院(乡镇固定放映点)试点建设等热点和市民关心的问题23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依据条例在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形式。2014年,我局没有接到个人或单位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灵活多样。
  二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制度建设尚不健全。
  三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配备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规范广电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管理规范;抓好相关栏目动态内容的更新工作,做到内容更新、办理及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广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3、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4、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提高各相关科室、各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配备。通过落实到具体科室、落实到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邀请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领导和专业人士对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回复、网络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