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36/2020-097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10:09:50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民盟十堰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十堰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现状,有关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2018年8月,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十堰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8〕91号),下发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该《实施意见》围绕十堰打造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就不断提升地方戏曲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加强戏曲院团自身建设,构建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十堰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支持十堰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当中明确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健全以郧剧、山二黄、郧阳二棚子为代表的十堰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和戏曲工作者保障激励机制,在剧团建设、人才培养、剧目打造、宣传展演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有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扶持和加强郧剧、山二黄、郧阳二棚子的研究、保护、传承、创作工作, 发挥地域优势和地方文化特色,创作了《黄连花开》《坎子山的脊梁》《月映山乡》《茶乡情缘》《借老伴儿》等一批优秀地方戏曲剧目作品,在国家级、省级文艺展演中引起较好的反响。

关于您对我市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的建议,我们认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我市文化、财政、人社等部门也在认真调查研究,扎实推进我市的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

一、搞好顶层设计、大力繁荣扶持十堰地方戏曲

加强新时期文化创造能力,增强文化自信、戏曲自信,讲述中国故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十堰地方文化、传播正能量,立足群众、面向未来,加大郧剧、山二黄、郧阳二棚子优秀创作剧目基层惠民演出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我市地方戏曲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二、加大发展十堰地方戏曲的专项资金投入

1、鼓励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近两年,从市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郧剧”“山二黄”等地方戏曲剧种优秀剧目的创作与打磨,促进地方戏曲传承与发展。安排20万元对优秀文化文艺作品进行扶持和奖励,助推十堰文化繁荣与发展。

2、以创新谋突破,以改革促发展。十堰市艺术剧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目前预算编制口径,以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财政补助经费,已不能覆盖现有编制内人员工资、社保、运转等经费支出。为了保持专业艺术院团机构、人才的稳定及事业发展,提高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的积极性。自2020年起,市财政打破原有预算安排模式,加大对市艺术剧院惠民演出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市艺术剧院采取按惠民公益演出场次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中心城区内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按每场次补助经费2万元,进校园演出每场次补助2.5万元,下乡村演出每场次补助3万元,新剧目创作编导排练补助10万元。

3、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地方投入,合力推动地方戏曲文化传承与发展。市财政将积极配合市级文化部门,加大对上争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地方性投入确保逐年增长,向专业艺术院团倾斜。

三、建立系统的十堰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的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为解决我市的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中领军人才、高精尖人才缺少、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以及编剧、作曲缺乏等问题。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计划、分批次地选送和推荐优秀戏曲创作人员参加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等艺术院校的编导、作曲、理论研究、舞美培训,逐步完善和配套各种戏曲人才培养机制,并邀请国家级、省级戏曲专家指导十堰地方戏曲剧目创作,提升十堰地方戏曲整体水平。同时,竹溪县采取艺术院校和艺术院团签约委培的方式,选送31名学员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进行五年制学历教育,为山二黄剧种的繁荣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地方戏曲事业传承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十堰地方戏曲事业传承与发展事业建言献策。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