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亮委员:
您在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落实<十堰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建议》(第2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持续三年疫情严峻的防控形势,对包括文化旅游产业在内的全市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财政收入放缓,刚性支出需求扩大,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市财政按照保障顺序,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已出台的各类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兑现均受到限制。2023年7月,产业奖励办法有效期满,此后市级未再出台相关产业发展奖励政策。
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文旅企业的冲击,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我局联合财政、金融、人行等部门先后出台《十堰市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十堰市市级“助企纾困贷”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市级“绿色发展贷”管理办法(试行)》等产业企业帮扶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全市25家文旅企业成功申请贷款贴息,贴息总额达2100多万元,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难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的工作部署,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突破性发展生态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2023年,全市接待游客12073.7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3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7%、20.2%。规上文化企业275家,居全省第四;营业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1.2%,增幅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支持全市文旅企业申报各类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