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36/2023-72363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17:26:06
发布机构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民盟十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十堰市美术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术馆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文化象征,它不仅是艺术收藏与展出的重要场域,也是现代城市和现代文化建设中非常重要的艺术机构。您的提案客观提出了我市美术馆目前发展面临的问题,并给出3点建议,对破除市美术馆发展困境提供了有效思路。

一、十堰市美术馆发展现状

十堰市美术馆是十堰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规划兴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于2006年9月建成并开馆。美术馆建筑面积3100余平方米,展厅面积共1800平方米,拥有大、中、小三个展厅,四个画室及其配套设施,展厅高大、宽畅、明亮,监控、播音、灯光、空调系统齐备,可一次性展出艺术作品100余件。

十堰市美术馆常年坚持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作用,致力于促进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今年以来,市美术馆共举办了“绿色回响”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暨2022年十堰市第三届优秀水彩作品展、“记忆中的风景·十堰市第三届清廉文化艺术展”、“峥嵘印迹——红色经典全国版画作品展”等一系列大型美术展览。这些展览的举办,对于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十堰城市软实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三条建议的答复

1.关于将美术馆纳入多馆合一项目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今年2月份启动了十堰市大剧院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登记备案、用地预审、地形测绘、代理机构选定、招标计划公布、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十堰大剧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评标、定标等工作。该项目选址位于张湾区紫霄大道与江苏路延长线交汇处,占地面积59.5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包括综合演艺、艺术研究、非遗展示、群众文化等功能设施,暂时没有将美术馆建设纳入其中。

2.关于老旧厂房改造的建议。东风公司老旧厂房产权不属于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十堰市美术馆难度较大,尤其是资金投入较大,难以实施。

3.关于原址改扩建的建议。因市美术馆产权原属市游泳馆,目前市游泳馆负一楼产权也已划转到市文旅体投集团,无法进行原址改扩建。2022年,市美术馆通过改造、包装管道,暂时解决了美术馆展厅、藏品室、档案室渗水问题。同时,投入7万元重新装修馆藏仓库,制作展柜,改善馆藏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座美术馆为一个城市注入新的文化内涵,加强美术馆建设是我局下一步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将市美术馆补充到大剧院建设项目中,按照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规划场地和设施建设;二是积极争取新建十堰市美术馆项目;三是积极向省文旅厅争取美术馆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对市美术馆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并提升美术馆功能。

感谢您对十堰文化艺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