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郝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复兴十堰传统民俗文化,打造特色旅游吸引要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关于复兴传统民俗文化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优秀的传统民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讲好中国国故事,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俗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中的一类,在我市具有丰富的遗存,是当地民众创造的精神财富。多年来,我市文化部门十分重视传统民俗文化的申遗工作,共列入市级级以上的民俗或与民俗相关的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美术、曲艺、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66项,包括郧阳凤凰灯舞、武当山庙会、吕家河民歌、伍家沟民间故事等国家级项目,张湾草把龙、房县火龙、花鼓戏、皮影戏、堵河剪纸等省级项目,彩船舞、蚌壳灯舞、上津高抬、万民伞、吊蝴蝶、铁花龙灯等市级项目,还有数量众多的以民俗活动聚集地申报的县级非遗项目,并明确各非遗项目的保护单位,命名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各地文化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以各级项目为依托,建立项目名录,开展传承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我市大部分传统民俗已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传承有序。
二、目前关于复兴传统民俗文化方面工作的法律规定及政策依据
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多个场合强调了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关于复兴传统民俗文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级层面出台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部委层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也印发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这些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我市开展传统民俗文化复兴提供了依据。
三、下一步办理工作的打算
近年来,我市民俗展演以各县市区在民俗活动聚集地开展,如房县正月十三大游行、郧阳区民俗花灯秧歌展演巡游几乎在每年春节期间上演,房县火龙、上津火龙、武当山庙会都在特定的节会盛大上演,为全市民众提供民俗盛宴。其他各县市区也以文艺团队形式开展传统腰鼓、彩船、花车、舞龙、舞狮等民俗活动,让市民能够近距离体验到传统民俗文化。另外,我局在每年春节期间举办“欢欢喜喜过大年”民俗专场活动,市民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观看。在复兴传统民俗文化方面,我市相关部门一直在持续发力,通过各种途径推动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郝飞委员提案建议,通过采取轮值承办的形式,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系列民俗活动,同时围绕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民俗进景区活动,丰富十堰旅游人文层面的吸引要素,复兴十堰传统民俗文化,打造特色旅游吸引要素利市利民。
四、与代表沟通见面的情况
已与代表电话沟通,主动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并征求意见。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