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军、张富山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迪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及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正如你们所说我市“迪吧”场所在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不断强化监管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迪吧”等场所发生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事件风险仍然存在,还需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近年来我市“迪吧”管理工作情况
(一)不断加强普法宣传
市文化和旅游局多种形式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充分利用“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12· 4”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娱乐场所微信工作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重点内容,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娱乐行业业主开展宣传,力争在社会和娱乐行业系统内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共识和法治意识;市公安局开展20余场次治安社会信息采集平台应用培训。加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湖北省娱乐服务场所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政策解读,覆盖民辅警800余人、行业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2000余人次。同时将社会治安信息采集与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督促娱乐服务场所等行业全面应用“社采平台”,对平台下发的场所名单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已认领核查行业场所4726家、注册登记备案1325家、采录从业人员信息3911人,确保信息全录入、从业人员活动轨迹全掌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双告知”。对新登记的有关主体信息及时通过湖北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相关部门,做到互通共享。同时加强与公安、文旅等部门沟通联系,对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原因被撤销、吊销经营许可的主体,根据对应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教育局不断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班会、班主任会、职工会、家长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等系列活动,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自身安全教育,广泛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家长、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他们对进入迪吧危害性的,广泛营造未成年人自觉抵制进入迪吧、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的良好氛围,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其受到引诱而导致误入歧途。
(二)不断强化工作措施
市文化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准绳,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为加强“迪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一制作“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张贴在娱乐场所显著位置,并要求娱乐场所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必须要求其出示证件。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方式,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力争实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2022年6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公布全国五起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典型案,市文化和旅游局今年4月份办结的《十堰市某游艺娱乐场所违法向未成年人供电子游戏设备案》成功入选,成为全国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典型指导案例,文旅部官网以及人民网、凤凰网、中央电视台等全国主要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高度肯定;市公安局2022年以来,集中组织社会面清查整治6次,对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娱乐场所、实名登记不落实、违法违规经营、可疑情况不上报等问题,逐一督办整改,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检查娱乐服务和特种行业场所4731家次,督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1192处,对2家提供营利性陪侍服务场所责令停业整顿;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准入把关、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环节工作,从严规范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程序,对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主体一律不予登记;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若干意见》,通过学校、家庭、社会齐动手,学生和广大市民总动员,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监管力度教育未成年人严禁进入迪吧。呼吁家长以身作则,家长作为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个老师,要保持严格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自身的良好行为规范给孩子树立榜样,带来正面引导作用。与学校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关注孩子的课外生活和良好生活习惯养成,使他们从小就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生活习惯。要求家长严格对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积极承担其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参加违法犯罪的自我防御能力,及时分辨和预防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引导,为未成年人灌输正确的社会生存理念。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孩子积极参与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让孩子远离社会无良游民的诱惑,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三)不断强化整体联动
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联系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好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查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同时,配合市检察院做好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娱乐场所是否招录未成年人,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娱乐场所是否组织未成年人从事陪侍活动等违规行为,是否容留他人吸毒。近年来,累计收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书一函”5件,对某迪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罚款3万元,对涉未成年人从事陪侍活动的4家歌舞娱乐场所予以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极大地震慑了违规经营场所,规范了“迪吧”等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已办理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处罚案件3起,其中“迪吧”1起,游艺娱乐场所1起,网吧1起;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依法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增大其违法成本;市教育局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关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心理干预和预防的工作机制。落实“双减”政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智育水平,发挥思政课“引擎”作用,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掘各科中的德育因素,提升各学科教学的德育阵地意识,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教学中,实现德育课程化、课程德育化,发挥育人的整体效应。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武当武术进校园”、体育大课间、“戏曲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和美术绘画展、手工制作展等多种形式文体活动,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技能,增强美育熏陶,强化体育锻炼。因校制宜开展劳动教育、社团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劳动等各类社团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面关注学生成长。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接到你们《关于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迪吧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迅速行动。一是局主要领导直接安排部署,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局机关有关科室、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召开工作推进会,梳理总结过去经验做法,明确当前目标任务并进行任务分解,逐项推动落实。二是印发《关于提供会办单位办理结果的函》,会商沟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建议,征集各会办单位办理、答复意见。三是专题制发《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在暑期重点时段开展为期近两个半月的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文旅部门监管职责,压实娱乐场所、网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整治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狠抓落实,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结合全市“12345”一号受理工作要求,投入资金,对全市145家涉未成年人保护经营文旅场所原有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识进行重新设计制作,并张贴在上述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强化了企业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起到了很好地警示提醒作用。同时结合分析研判暑期是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高风险期的特点,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谋划,主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会商沟通,各单位负责同志均高度重视并形成一致意见,制定形成《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近期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城区内网吧和娱乐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深入市域内的网吧、KTV、酒吧等5家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网吧和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是否招录未成年人;是否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在公园路单行道迪吧内发现保安证缺失、工作日志不完善的经营漏洞,针对这些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同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用人单位立即自查并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随后,检查组在邮电街附近网吧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进行了核对、查验。同时检查组对是否组织未成年人从事陪侍活动等违规行为、是否容留他人吸毒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期间,执法人员以“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向网吧、娱乐场所相关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在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市检查院通过查看行政执法记录、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监督,督促各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检查行动还邀请了十堰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全程拍摄和现场采访,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培训
为深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促进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8月9日,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腾讯会议,召集十堰城区45家娱乐场所负责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保护未成年人重要性和未成年人犯罪付出的惨痛代价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经营业主守法规范经营,有效提高广大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四)走进校园,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护苗行动”等工作,我局积极会同张湾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在6月8日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走进阳光小学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邀请同学互动、现场情景模拟、朗读顺口溜等方式,提高学校普法氛围,切实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努力争做文明、健康的新时代好少年,进校园活动惠及400人次,受到广大师生良好评价。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常抓不懈,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别是校园周边相关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部门联合,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积极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以部门联合的形式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增强思想意识
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入、贯彻到日常巡查检查中,并坚持定期组织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培训,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督促其从思想上做到“不敢、不想、不能”,形成更加良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