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治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建议》(第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丹江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1、项目保护成绩显著。迄今为止,丹江口市已搜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626余项。实地调查采集整理392余项。现已有《伍家沟民间故事》《吕家河民歌》《武当神戏》3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均州吹打乐》《均陶烧制技艺》《民间商用数字》《张三丰传说》《武当太乙五行拳》《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等9项入选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席氏正骨术》《八岔子戏》《武当酒酿造技艺》《武当八段锦》《古均州挂毯制作技艺》等16项入选十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古均州制茶技艺》《蛋雕》《均州八大碗》等53项入选丹江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017年,丹江口市完成了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数字化采集、整理等工作,通过高科技设备的利用,使非遗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全面完成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典(第一卷)》的图文编撰、文字记录等工作,丹江口市共有4位省级传承人入列。
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保护记录,目前丹江口市已完成省级传承人付启兵(吕家河民歌)、侯同贵(吕家河民歌)、王得学(武当神戏)、孙富德(均州吹打乐)的抢救性保护记录工作,完成了均陶烧制技艺的宣传片拍摄。
2、传承人制度初步建立。目前,丹江口市拥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其中伍家沟民间故事传承人罗成贵2016.11.26病故、吕家河民歌传承人姚启华病故),省级5名,十堰市级8名,丹江口市级90名(去世11名)。制作、发放传承人证书,签订保护传承协议,传承人保护机制初步形成。
3、传习活动丰富多彩。为保护、传承好这些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每年坚持以“春节”、“文化遗产日”等为契机,指导丹江口市组织开展了以吕家河民歌、伍家沟民间故事、武当武术等项目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为主的活动,并组织民歌、故事、武术等项目传承培训80余场次,培训人数4000余人,传承弟子100余人。做到人人学唱民歌、讲故事、会武术的良好氛围,使地方非遗文化得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近年来,先后举办了“非遗日吕家河民歌专场晚会”、“伍家沟故事大赛”、“非遗日伍家沟民间故事晚会”、“伍家沟德育故事大赛”至今已收集出版故事三集、民歌一集、民俗与研究一集、精选故事三册。搜集整理励志明理故事31个,印制校本苑《伍家沟民间故事选》1000册,通过这些文化遗产活动的举办,从中发现了很多还流传在民间的经典艺术,进而做到及时的资料补充、整理、录音,这对非遗项目以后的更好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馆、传承基地。开办丹江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在博物馆对外展示,宣传我市非遗成果。展出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36项,展出各项目的实物100多件,并配以图文并茂的板块,展示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区域、表现形态、文化价值、传承谱系以及目前的保护现状。2015年6月,投入12万元筹建张三丰传说非遗传习馆,2016年6月正式向公众开放。该馆总面积60平方米,现陈设有50英寸多媒体播放器〔电视机〕1台,线装古籍12种36卷,写真展板21平方米,重刻张大千手绘三丰祖师像石碑一通及相关图书、期刊、光盘、连环画、电影海报、工艺品、古碑拓片等60余种。先后接待丹江口市各小学、第三届鄂台青少年武当文化夏令营、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问道武当”道文化夏令营、全国道教居士培训班以及全国著名学者詹石窗、张其成、孔令宏等社会各界人士达2千余人次,并赠送《张三丰传说》(故事集)500余册。当地电视台及腾讯网等媒体均有报道。2012年以来相继投资200多万,在浪河镇钱湾村投资兴建了神仙叶凉粉制作原材料生产保护基地,有效的保护了该技艺的原本性。2015年成立丹江口市仙寿缘神仙叶专业合作社,完成了适应神仙叶树栽培试验,现吸纳100余贫困户加盟,基地种植面积共计200多亩。着力打造以神仙叶树为载体的大农业循环经济体系,弘扬中医药食同源的养生文化,构建以神仙叶树非遗文化产业为切入点,具有大农业,大健康,大文化,大旅游等概念的神仙叶树产业生态圈,带动更多的村民脱贫致富。
5、坚持宣传与交流互补,逐步扩大社会影响。一是媒体宣传:先后有人民日报、新华社、文化报、香港《大公报》、上海《文汇报》、中央电视台等100多家新闻单位、美、英、日、韩等10多家国外媒体对丹江口市非遗项目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反响。此外,还有加拿大、德国、秘鲁、韩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文艺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慕名来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伍家沟故事村、官山镇吕家河民歌村、习家店镇戏剧村等地访问,使我市宝贵的文化遗产逐步走向世界。二是书刊宣传:出版发行了一批非遗研究成果,如《沧浪地源考》《张三丰传说》《均州吹打音乐》《伍家沟民间故事合集3》《武当神戏艺人口述剧本集》等。
二、目前关于非遗工作的法律规定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三、下一步办理工作的打算
1、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非遗保护经费,多渠道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
2、在传承人的认定中适当的年轻化,让非遗项目更具活力,得到更好的传承与保护。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进部门合作。围绕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做文章,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参与热情和文化自觉性,努力在全市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4、着力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包装、宣传、推介工作。在宣传造势上做文章,在开发保护上求实效,探索保护传统文化和发展现代旅游业的新路子。
5、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内容的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各界的资金支持,建好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传承保护基地,进行陈列保存。争取文化项目支持包装好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文化品牌,让传统民间文化瑰宝在中华大地上发扬光大。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