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36/2022-471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10:56: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陈艳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建设“国宝非遗”竹溪山二黄剧场和专业排练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山二黄”剧种是全国地方古老稀有戏曲剧种之一,是十堰市三大地方戏曲剧种之一,目前该剧种面临“有戏无台、有剧无场”的局面,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山二黄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与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接,并会同市发改委、竹溪县政府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了实际情况,积极商榷解决办法。

自2008年山二黄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来,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十堰市委市政府、竹溪县委县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山二黄剧种的项目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竹溪县为大力传承保护竹溪山二黄剧种,县委县政明确将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确定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完成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联合开办的“竹溪山二黄定向委培班”31名学生和10名现有在岗非在编人员招考工作,将其全部纳入编制备案管理。近五年来,在我局积极对上争取、县委县政大力支持下,先后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补助经费、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戏曲进乡村补助等项目共13个,项目资金共682万元。今年4月,我局在竹溪县龙王垭召开了2022年全市艺术工作现场会,为鼓励艺术精品创作,对荣获湖北省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的山二黄大戏《山茶花》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这一系列举措极大的保障了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艺术创作工作的开展。

为解决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将竹溪山二黄剧场列入“非物质文化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上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但因多方原因最终未能列入国家项目规划库。目前,经与市发改部门对接,根据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等7部位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81号),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地方剧场建设暂未纳入中央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局一是指导帮助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二是继续会同市发改部门,积极对上汇报衔接,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加强与竹溪县政府联系,寻求政策资金支持,争取把专业排练场纳入专业剧场项目一并申报,争取早日立项、早日建成。

感谢您对十堰文化艺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