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非遗工作实际,我局初拟了《十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2024—2035年)》。
二、起草过程
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向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更新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同时通过文旅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十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2024—2035年)》明确我市非遗保护短期和中期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更加牢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更加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传播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显著增强,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省级项目和传承人数量持续增加,“非遗大市”地位更加突显,非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