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十堰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对我市7家国有文艺院团2024年度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了评议,根据考核委员会评分结果,将综合定级公示如下:
序号 | 院团名称 | 等次 |
1 | 十堰市艺术剧院 | 优秀 |
2 | 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中心 | 优秀 |
3 | 丹江口市人民艺术剧院 | 优秀 |
4 | 郧阳民俗文化展演中心 | 良好 |
5 | 竹山县高腔剧团 | 良好 |
6 | 郧西县七夕文化传承中心 | 良好 |
7 | 房县文化馆 | 良好 |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通讯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
联系电话:0719-8125788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