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体新广〔2018〕22号
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新广局;武当山特区文体新广局、文物宗教局、武术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市直文体新广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强化宣传舆论引导,狠抓体制机制创新,繁荣文艺创作,弘扬传统文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竞技体育,完善全民阅读服务功能,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力度,加快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进法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奋力打造区域性增长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强市提供文化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1. 提高政治站位,把党建作为最大的主业主责主绩来抓。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主业、最大的主责、最大的主绩,切实增强政治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着眼问题导向,提升八种本领,努力形成文体新广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气场。(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党组工作办公室等)
2. 把握总体布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正确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强基固本,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制度治党,为管党治党提供制度保障。(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党组工作办公室等)
3. 加强领导,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坚持以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为抓手,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十个规范”要求加强支部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党建品牌;坚持以“五个过硬”锤炼党建队伍。充分发挥党建责任体系的龙头作用,为全市文体新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党组工作办公室等)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
4. 深化艺术研究与创作。坚持先进文化引领,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紧扣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和十堰市建市5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力争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时代的优秀作品。全年创作戏曲、小品、美术、摄影等各类文化艺术作品不少于200件(幅)。继续开展郧剧剧种研究,完善剧种声腔体系,复排、移植、新创一批郧剧作品,推动郧剧的发展、传承。精心打磨《黄莲花开》等优秀剧目,全力备战第三届湖北省艺术节。抓好艺术基础教育,开设艺术教育特色班,传承和弘扬优秀地方特色文化。深入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培养更多青少年戏曲爱好者。(责任领导:常明军;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艺研所、市群艺馆、市艺术剧院、市美术馆、市艺校,局文化工作办公室)
5.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精准扶贫力度,积极推进文化小康建设。督促以县为单元制定服务目录,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基层“四馆三场”建设,推动县级公共文化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广场提档升级。引导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有效开展各类惠民活动。健全文化志愿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狠抓文化行业协会管理,对“僵尸”协会进行规范清理。全年培训社区文艺骨干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活动100余场次。(责任领导:常明军;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群艺馆,局文化工作办公室等)
6.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利用“红色文艺轻骑兵”和文艺小分队,深入开展“人民广场大家乐”“欢欢喜喜过大年”“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少儿艺术节、周末剧场等文化活动不少于800场次。举办十堰市城乡群众文艺大展演、“十堰市2018年摄影作品年度展”、美术展、书画展等系列展览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拓展文化交流渠道,加强对京文化交流合作,开展鄂豫陕渝周边地区、发达地区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文化对外交流。(责任领导:常明军;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群艺馆、市艺术剧院、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局文化工作办公室等)
7.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强东风公司老旧厂房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汽车工业遗产保护品牌。推进遇真宫复建、玉虚宫父母殿等武当山古建筑群文物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面文物搬迁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宣传展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文物安全与保护。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开展文物安全巡查,确保文物安全零事故。丰富“十博课堂”社会教育活动,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拓展博物馆工作,丰富展出内容。继续做好十堰市博物馆数字馆建设。大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抓好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落实非遗项目传承人补贴。公布十堰市第六批市级非遗名录和十堰市第四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责任领导:常明军;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物局、市博物馆,局文化工作办公室等)
8. 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互联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模式。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设立“红黑名单”。持续开展全市文化市场“十星级”评比活动,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继续深化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组织开展“雷霆”行动、暑期集中行动、校园周边整治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零事故”。(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市场管理办公室等)
三、激发体育生机活力,增强体育综合影响力
9.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强体育强市建设,积极弘扬全民健身理念,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深入落实《十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不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覆盖面,提升各类体育设施开放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举办2—3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培训并录入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余人。普及推广武当武术,深入开展武当武术“六进”活动。加强体育社会团体规范化管理,清理一批不规范协会,引导、支持体育社会团体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城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更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300个。会同有关单位探索推进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工作,积极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休闲圈”。(责任领导:周高潮、王瑞;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体育中心、市体总秘书处,局体育工作办公室等)
10. 全力奋战省十五届运动会。加大竞技体育基础设施、教练员引进、业余训练、科研医疗等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业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城区及县市青少年竞技体育布局,强化学校基础训练,为选拔人才、输送人才、培养人才奠定基础。规范完善教练员、运动员、项目训练单位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竞技体育活力,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奋战省十五届运动会,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筹备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制定印发《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规程》。(责任领导:周高潮、王瑞;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体育中心、市体总秘书处,局体育工作办公室等)
11. 大兴高端体育活动(赛事)。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举办迎新春长跑、全民健身日等市级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等单项比赛联赛,深化十堰群众体育运动品牌。全市全年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围绕“山、水、车”资源打造、巩固特色体育赛事品牌活动,谋划智力竞技类项目,举办承办好赛车、自行车、水上运动等项目比赛。开展全市青少年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比赛。全年承办和举办高水平、高档次、高级别的省级、国家级体育赛事不少于10项。(责任领导:周高潮、王瑞;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体育中心、市体总秘书处,局体育工作办公室等)
四、强化新闻出版广电职能,把牢舆论导向
12. 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经济转型升级、精准脱贫攻坚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开展广泛宣传,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风采“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组织开展好“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荆楚行”等广播电视主题采访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聚集发展正能量。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积极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移动终端、户外媒体等融合发展,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规范节目播出和内容。严把节目生产质量关,力争推出一批符合时代发展需要、深受广大受众喜爱的精品栏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用主流声音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公益广告媒体刊播和社会覆盖力度。(责任领导:刘先清、潘忠玉;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局新闻出版工作办公室、局广电工作办公室等)
13. 规范新闻出版职能。增强报刊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加强报纸、期刊及各报刊所办新媒体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报刊审读工作力度,编印《十堰审读》15期以上。规范办报办刊行为,提高办报办刊质量。加大对各类违规问题实施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专项治理。做好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和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年度检验工作。加强印刷复制业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监管,扎实开展印刷企业管理专项工作大检查。组织新申办印刷企业法人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好记者证、内部资料、印刷复制年审核验工作。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版权行政执法培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行正版软件工作的督办检查。(责任领导:刘先清;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新闻出版工作办公室等)
14. 提升广电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推动新一轮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转换。抓好传媒机构管理,认真执行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强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秩序。加强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加大政治有害、低俗不良网络视听节目和违规IPTV、OTT业务查处力度。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加强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查处非法无线电信号,打击“黑广播”。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管理,强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加强户外公共视听载体安全播出管理,引导和规范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管理,加强户外大屏登记。积极推进乡镇影院建设,推进农村电影规范化放映,举办乡镇影院放映队伍培训班,完成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鼓励和支持影视剧创作拍摄。完成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完成“村村响”工程建设扫尾工作,组织开展“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探索“村村响”“户户通”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责任领导:潘忠玉;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广电工作办公室等)
15.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全民阅读条例》,组织举办“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月、“9·28”全民阅读周、十堰市第十八届全市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等系列读书活动,打造“书香十堰”“书香家庭”“书香机关”等品牌阅读活动。深化开展“全民阅读·荆楚行”活动,营造浓郁的全民阅读氛围,推动全民阅读指数提升。抓好农家书屋“建、管、用、新”,用新思想、新思维,创新开展主题阅读活动,推广农家书屋“下蛋模式”,让书屋进超市、卫生室,推动书屋向便民、人员集中、方便阅读的场所集聚。推行县市区图书馆与农家书屋总分馆模式。持续开展“书香门第耕读人家”农家书屋读书活动,征集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农家书屋文艺展演。加大中心农家书屋建设力度,发展、培育、宣传农家书屋典型。及时完成全市农家书屋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音像制品的补充更新配置。积极完善全民阅读保障机制,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全年化、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领导:刘先清;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图书馆、市新华书店,局新闻出版工作办公室等)
16. 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专项行动。加强文化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认真做好“扫黄打非”示范县市创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扫黄打非"净化工程工作,扎实推进扫黄打非“五进”活动。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印刷复制专项行动,强化查堵反制、网上治理、市场监管、联防协作,加大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打击力度,全面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环境。加强网上“扫黄打非”队伍建设。(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市场管理工作办公室等)
五、加快文体新广产业发展,实现文化产业量与质的提升
17.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我市文化产业战略布局,加快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跨界融合,推动我市创意设计、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产业快速发展。争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多做优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文化企业申报国家级资助项目。认真落实《湖北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培植壮大道教养生、武术习练、道医问诊等地方特色产业。鼓励大众积极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创新创业,不断培育和壮大健身休闲产业市场主体。深入贯彻《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实体书店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文体新广产业的有机融合,打造全媒体全功能服务,引导文体新广产业新供给、新消费、新业态。加强文化产业统计申报工作,新增规上文化企业8—15家,实现文化产业增速16%。实现体育彩票销售量5.5亿元,电影票房收入与全市GDP同步增长。实现文化体育投资增长14%、广播电视投资增长14%以上。(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新华书店、市体彩管理中心,产业科等)
18.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基地转型升级。大力实施项目招商工作,协助推进“汽车文化小镇”招商工作。深掘武当武术文化、武当道教文化、武当养生文化,打造特色健身休闲产品,培育武当健身养生休闲市场。加强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点推进一批大型体育项目建设,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费开放工作。加快以PPP模式建设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奥林匹克体育公园)步伐,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有序推进大型工业史诗电视剧《东风浩荡》的拍摄工作。(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局产业科等)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19. 深化文体新广改革。推进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文化站人员“县聘乡用”、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改革创新项目。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娱乐+电子竞技”模式,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督导县市推进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导机制,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责任领导:常明军、陈惠民、李乃斌;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文化工作办公室、局市场管理工作办公室、局行政工作办公室等)
20.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加快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十堰市首批文化体育领军人才”“十堰市文化体育骨干人才”“十堰市文化体育青年英才”效应,抓好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英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探索高层次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渠道,抓好青少年文化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党组工作办公室、局文化工作办公室、局体育工作办公室等)
21.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教育,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大《文物法》《非遗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力度。抓好《十堰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并推动市人大立法。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市场管理工作办公室等)
22. 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扶贫作用,整合系统优势资源,切实文体新广领域扶贫,积极谋划行业扶贫项目,争取行业扶贫资金,助力全市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扎实做好江口村扶贫工作,制定详细脱贫计划,防止已脱贫人员“返贫”。(责任领导:陈惠民;责任单位、科室:市直文体新广系统相关单位,局扶贫工作队等)
23. 切实推进创文工作。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又一轮新的起点,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创文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志愿服务、网吧及文化市场管理、传统文化活动举办等工作,确保全市文体新广系统创文测评不丢分。(责任领导:李乃斌;责任单位、科室: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24. 强化后勤保障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贯彻“三短一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狠抓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严格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加大对外宣传,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办好《文化十堰》电视栏目和报纸专版专栏。加强系统档案规范化建设。强化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安全生产、电子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群团、老干部工作。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陈惠民、刘先清;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局,市直文体新广系统各单位,局行政工作办公室、局群团老干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等)
抄 报: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省体育局;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
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